近日,溧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百姓议事堂”建设的工作意见》,对“百姓议事堂”的功能定位、规范运行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等进行深化部署。
一是明确总体方向,打造可复制模式。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百姓议事堂”建设,充分发挥其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作用,重点围绕依法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构建符合溧阳实际的基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点、体现时代特征、可复制推广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二是完善功能定位,规范组织运行。突出“百姓议事堂”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基础作用,统筹推进议事协商,将矛盾发现在基层、化解在一线。通过择优遴选理事、分类化解纠纷、广泛协商议事、推进法治建设等方式,开展议事堂活动,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三是深化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成立溧阳市“百姓议事堂”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百姓议事堂”建设,研究解决工作机制等有关问题。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百姓议事堂”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百姓议事堂”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市司法局制订考核办法,具体负责组织考核。社区应参照村级“百姓议事堂”模式,逐步设立并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纳入议事主体,开展纠纷排查、议事协商,形成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力争2019年底实现村(社区)“百姓议事堂”全覆盖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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