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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三化”做好2020年度立法工作
【信息时间:2020-03-11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3月11日获悉,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2020年度立法计划。今年,该市安排地方立法制定项目4件,其中政府规章2件,地方性法规2件;另安排立法调研项目11件,其中政府规章调研项目6件,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5件。

一是内容多样化。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计划制定《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围绕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计划制定《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市民广泛关注、亟需规范管理的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包括《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常州市产后母婴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常州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常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常州市旅游条例》《常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

二是调研广泛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立法制规工作重点难点,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利用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承担法规起草的单位还将充分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以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审查严格化。立法制规内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府立法部门按照立法制规的有关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开展争议协调,科学合理地界定各方面的权力与责任、权利和义务。立法制规涉及重大体制机制等问题的,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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