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获悉,常州市依法治市执法协调小组会同依法治市办,按照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安排,近日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督察。
检查督察重点了解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江苏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情况,确保到2020年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实行三项制度实现100%。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检查督察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体制制度建设以及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的经验和做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检查督察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经验做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检查督察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建章立制和审核规范。
检查督察工作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分自查自纠、全面检查督察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将通过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台账检查、随机跟踪执法、会议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案卷抽查评查等形式,对各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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