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说明和审查意见报告。
焦溪古镇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完整保留1200余年前的江南古村风貌,整体伴水成街、依水成市、因水成镇,并连接太湖、大运河、长江,是一座典型的江南水乡古镇,被列入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焦溪古镇目前正在申遗,按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要求,申遗对象一定要配套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常州市司法局地方立法处处长岳林云告诉记者,焦溪古镇核心区域以清末民初以来的民居建筑为主,对这些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传统驳岸、桥梁等的维护和修缮中,涉及的保护要求、权责、程序、补助等需要通过立法来提供法律依据,以促进古镇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据悉,该《条例》是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由天宁区政府起草。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常州市司法局及时启动提前介入机制,自去年10月以来全程参与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在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并会同常州市人大有关工委、天宁区政府以及具体负责起草的第三方常州大学,共同对《条例》框架和主要制度措施研究讨论,不断修改完善。经常州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协调论证,《条例》于7月提交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常州市政府名义向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法规案。
“用法治守护古镇‘美丽乡愁’,打造‘常乐之州’靓丽名片。”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跃峰表示,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州市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法就是《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而此次对焦溪古镇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专门立法,将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法治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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