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11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副局长王琦、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和副局长薛和明等领导分别带领党员干部赴溧阳社渚镇新塘村、上兴镇陶村两地开展三季度“阳光扶贫”工作,给帮扶对象送去生活慰问品和中秋国庆的节日祝福。
近年来,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四大职能”,认真落实“阳光扶贫”工作要求,在每年划拨帮扶资金的同时,精准了解两村的群众需求,持续推动“阳光扶贫”+的工作模式,为他们想办法、出点子,帮助贫困村民脱贫。
一是开展“阳光扶贫+党员关爱”。每逢“七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局领导带领党员同志赶赴结对村,对村中的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慰问,送去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二是开展“阳光扶贫+法治宣传”。利用每季度“阳光扶贫”入户走访的机会,向扶贫对象宣传讲解《民法典》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持续推进“阳光扶贫+普法宣传”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本地区普法宣传和扶贫攻坚双赢局面。
三是开展“阳光扶贫+党员义工”。深化“党员义工365”活动和“阳光扶贫”,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排摸结对帮扶村的服务需求,将“党员义工365”和“阳光扶贫”有机联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让党员在志愿服务和“阳光扶贫”中树牢宗旨意识,践行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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