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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明确法治乡村建设9大任务
【信息时间:2020-12-24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12月24日获悉,近日,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九大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制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健全完善涉农法规规章,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二是严格规范涉农行政执法。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全面推进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乡村司法保障。加大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落实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加强司法救助,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扩大损害修复试点工作。四是深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法护人生 法进家庭 法润村居”“法律护农进万家”“情暖三农 送法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行”“三节四时普法行”等系列普法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立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五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三台融合、提档升级。强化司法所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资源整合和直接服务功能。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的匹配度和便捷度,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六是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坚持发展和深化实践“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通过“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鼓励基层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加快推进网上网下、衔接联动、全面覆盖的非诉讼化解综合平台建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推动调解组织“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进村(社区)调解员全面进入网格。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七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着力增强自治能力,推广百姓议事堂、和谐促进会、社区管家、民生茶社、社区说事广场、睦邻议事亭等“援法议事”方式,积极拓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的范围路径。强化法治保障功能,突出抓好“四民主三公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发挥德治引领作用,办好用好道德讲堂,推广乡村“道德银行”,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八是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依托12348热线和法律服务网站,借助“法润江苏”普法平台为核心的新媒体普法矩阵,精准研发并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加强“法润民生”微信群智能化建设,推广使用微信群机器人。加快乡镇网上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九是深入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建设。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强化示范建设质效,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力争到2022年建成一批法治乡村建设示范村、法治乡村建设品牌村、法治乡村建设标准村,引领带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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