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积极完善机关内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围绕争做垃圾分类“参谋员、指导员、宣传员”,扎实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参谋员”。区司法局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同时,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定期重点检查办公楼内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做好台账报告,一边从细处着手、完善制度以纠正不注意,一边营造氛围、统筹施治以防止不文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垃圾分类意识。
二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员”。发挥全局领导班子、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行动。统一购置分类垃圾桶,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局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等办公场所分类垃圾桶实现全覆盖,定期将生活垃圾分类意义、分类指引等各类相关信息及时公示上墙,引导全体职工按照四分法准确投放,减少垃圾产量;同时,加强对清洁卫生人员的垃圾分类职能培训,要求其倾倒垃圾时再次做好垃圾分类检查。
三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员”。“行动最有说服力”,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脚踏实地好好干。一方面,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板、宣传标贴,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垃圾分类知识,向全体职工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发送宣传短信在食堂张贴宣传图画,倡导文明就餐,餐后准确分类,提高机关干部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另一方面,利用武进区每月周五的全区“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在人流量较大的广场、公园等场所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正向激励政策吸引群众参与,有效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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