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各辖市(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教育局,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年。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和传播惠民行动,打造新媒体普法常州品牌,助力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常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光辉历程 法治力量
二、征集作品类型和时限
(一)征集类型
本次征集的为法治动漫和法治微视频两大类作品。法治动漫作品包括:法治动漫故事短片、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短片(重点征集);法治微视频作品包括:法治微电影故事短片、法治微视频公益广告短片。
(二)征集时限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三、征集范围和方式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专业人士和社会各界动漫、微视频创作爱好者均可参加。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教育系统、普法重点对象牵头部门、动画(影视)企业、从事法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动漫(微视频)创作爱好者为重点征集对象。
2011年-2019年已参加本活动的参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
(二)征集方式
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驻常高(职)院校、全市各中小学可作为团体单位,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投稿。各辖市、区征集的作品由辖市、区司法局统一汇总报送。各地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的请列出报送作品的目录,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司法局
(二)承办单位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创意学院
五、投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
主要围绕《宪法》和《民法典》这两大重点。能突出体现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形式新颖,寓意深刻,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有较强的故事性、思想性和观赏性,为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作品主要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民法典》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道德诚信建设取得的绩效;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宣传法治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内容,以及各级各单位推进法治实践的有效措施和成效经验;宣传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法治事件、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剖析,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二)具体要求
1.法治动漫类。
法治动漫故事短片:视频像素尺寸1920*1080pix,25帧/秒,采用普通话配音,需适合电视(DVD MPEG2格式)和网站(WMV格式)、公共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媒体播出要求;时长以3分钟左右为宜;不限制作方式,二维、三维、定格等动画形式均可,需附1幅高清现场制作剧照和3幅以上源文件关键帧高清截图。
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短片:时长以30秒和60秒为宜,建议最长不超过60秒,如需缩短或延长时长,以5秒为单位;其他要求与法治动漫故事短片一致。
2.法治微视频类。
法治微电影故事短片:视频像素尺寸1920*1080 pix,25帧/秒,采用普通话配音,需适合电视(DVD MPEG2格式)和网站(WMV格式)、公共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媒体播出要求;时长以5-10分钟为宜;需附1幅高清现场拍摄剧照和3幅以上镜头高清截图。
法治微视频公益广告短片:时长以30-60秒为宜,如需缩短或延长时长,以5秒为单位;其他要求与法治微电影故事短片一致。
3.请仔细阅读相关作品要求,如不符合规范,视为无效作品。
(三)作品报送
1.报送作品按照本次征集分类,需准确完整填写《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主创作者(1位即可)身份证电子稿、开户银行(具体到开户网点)及帐号信息。参评者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活动主办方评选、颁奖等过程。无相关作者信息或作者信息不全无法通知的视为无效作品。
2.提交的参评作品仅限于电子稿,统一采用邮寄投稿(建议使用USB储存设备)或直接报送方式。投稿、报送时请注明“2020年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字样。同一作者可多次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
六、奖项设置和作品评审
(一)奖项奖金
1.法治动漫作品奖项:一等奖2名,各奖3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8名,各奖1000元。
2.法治微视频作品奖项:一等奖2名,各奖3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8名,各奖1000元。
3.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
(二)作品评审及展播
本次活动聘请法律专家、动漫(影视)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作品创意、色彩运用、音乐及音效选配、制作技术、作品观感、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作品评审。获奖作品将在“12·4”宪法宣传周、常州市法治宣传月、常州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活动期间,通过互联网、微信、宣传车和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介进行展播。
七、有关声明
(一)参评作品不得违反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公认的道德规范。
(二)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涉及使用音乐或素材等资料的,应注明出处和来源,相应的版权问题由参评者负责。参评者必须拥有参评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和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三)主办方对参评作品有发表权、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在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或其他媒体使用获奖作品和向上级组织报送参评作品不再另付酬金。
(四)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先投稿者有效(以邮戳日期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顺序),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应征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评,即表示完全接受主办方有关规定和以上声明。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创意学院孙金山;
报送邮箱: 524234535@qq.com(建议作品投递邮箱)。
邮寄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D栋数字创意学院211室;
邮政编码:213164;
联系电话:13701507781;
本次活动的作品申报表格下载见“常州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sfj.changzhou.gov.cn/html/sfj/2020/KNIKJOFA_0604/15025.html”。
附件: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申报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附件: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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