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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会员通报表扬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0-11-16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会员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苏鉴协〔2020〕25号)要求,为通报表扬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会员,激励司法鉴定人无私奉献、奋发拼搏的进取精神,进一步调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省司法鉴定协会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会员通报表扬活动,现将常州市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会员: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常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单位。该所疫情期间配合母体医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牺牲鉴定所经济效益,保障医院疫情防控有序进行。党员鉴定人分批深入社区和高速收费口,配合工作人员测量出行人员体温。同时,该所两名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逆行而上,奔赴武汉,开展心理讲座、进行个体心理访谈,为武汉疫情下的医患心理健康贡献力量。

先进个人会员:

唐宏兵,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该同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直身处一线,全程指挥新冠病毒检测工作,从检测物资的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测质量控制等方面建成了科学管理体系。同时,配合公安局做好防疫物资的鉴定工作,参与制定本地复工复产复学预案,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顾晓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医师、司法鉴定所鉴定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该同志主动请战,成为首批开展咽拭子取样的医务人员,每一次采样都需要穿着厚重的防护用品,每一个患者取样都严格执行标准动作,确保采样标本的质量,坚持在核酸采样点工作,直到新冠病毒肺炎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常州市司法局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16室(邮编:213022);联系电话:0519-85681638;信箱:czmzsgc@163.com。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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