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获悉,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即将以地方性法规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立足于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倡导文明养犬,重点对养犬行为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规范:一是实行养犬强制免疫。在上位法的基础上,细化了犬只免疫的相关要求,明确建立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为犬只免疫、养犬登记等提供便利;二是确立养犬登记制度。规定了养犬登记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同时,体现“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减少申请材料,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科学划分区域管理。基于城乡发展差别,确立了分区域养犬管理制度,针对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作出了不同的限养数量规定;四是规范养犬行为。针对养犬容易引发人身伤害、环境卫生等社会矛盾,对养犬的基本行为规范以及对重点管理区内携犬出户作了详细的规定。如:不得在住宅小区公共楼道、楼顶、架空层、地下车库等共有部分饲养犬只,应当为犬只佩戴犬只识别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等。
《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市司法局与市人大有关工委、市公安局、常州大学组成立法联合工作小组,立法小组搜集并研究国内178个省市的养犬管理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组织职能部门座谈、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大众问卷调查、内部研讨以及召开听证会、深入农村地区调研等方式,广泛汇聚各方意见建议,争取使《条例(草案)》内容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更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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