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立法制规、普法宣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多种方式,办好法治惠民实事,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一是加强立法制规,保障制度公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1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15部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类文件500余件,其中主要内容事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就业促进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文件近90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制度性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的意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防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严把合法性审查关,确保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规定,不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优化用工环境。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手续,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今年2月,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一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对涉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办理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对户籍属于常州市外的人员,在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项时,只需本人填写《告知承诺制经办承诺书》,无需再提供专职工作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察检查,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执法、农民工薪酬等问题内容,深入调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了解就业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创新举措、执法问题等,进行专项监督,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就业方面监管执法行政行为,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就业促进法中涉企常用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专项梳理,重新审核相关处罚事项、裁量标准,并公布了13项(全市涉企自由裁量和免罚清单事项共有295项)涉企就业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于符合相关裁量标准的企业实行轻罚免罚,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裁量行为,为全市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法律实施,畅通救济渠道。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就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发放重要工作提示单和重点任务督办单,提示督促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就业促进法相关专题宣传,提升就业促进法相关工作知晓度。发挥法律援助功能,各辖市区普遍建立职工法律援助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指派,选派熟悉工伤待遇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具有责任心的律师参与办理。2020年累计办理劳动者维权案件3880件。履行行政复议职能,积极受理劳动保障类行政复议案件,2015年以来,市政府共受理工伤认定类案件205件,其他劳动保障类案件11件。行政复议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既依法进行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综合运用行政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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