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仲裁委员会不断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与市法院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法院履行司法监督职能,连续2年保持零撤裁率,有力提升仲裁公信力。
一是加强党建,确保政治路线不偏。仲裁办支部与市法院第十三支部于2020年5月达成支部共建协议,在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教育互动等方面,双方支部坚持共建共学,先后开展共建活动6次。双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出台等共同关注的议题进行研讨与学习,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二是加强管控,确保仲裁公平公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借助OA办公系统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制定《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仲裁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防止违规行为发生,确保仲裁公正独立进行;严格按照章程进行换届,及时解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仲裁员,不断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每年开展各类仲裁员专题研讨、培训或沙龙不少于4次,并定期开展仲裁员廉洁和业务督查工作,有效提升仲裁员办案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是加强沟通,确保监督落到实处。常州仲裁委员会与常州法院自2015年即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围绕仲裁协议的效力、管辖权认定、重新仲裁的程序等方面展开法律研讨,听取法院对仲裁司法审查与监督,开展线上线下沟通18次。建立健全沟通协作的常态化机制,及时向法院收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发挥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联动作用,共同提高民商事仲裁案件及司法审查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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