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2021年3月,出台《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共梳理形成“涉企免罚清单”相关内容295项。截至目前,全市涉企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累计17994件,涉企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94件,从轻减轻罚款金额超300余万元。
一是明确目标内容,让“涉企免罚清单”有抓手。指导市级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涉企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在原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基础上,选择企业反响较大、违法行为发生较多、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相关自由裁量标准。将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梳理情况纳入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考核内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裁量是否予以处罚的,依据“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明确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具体适用情形。
二是细化权利事项,让“涉企免罚清单”有落点。对执法部门报送清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款、裁量标准等进行审核把关,共查阅相关法律法规150余部,梳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300多项。公布第一批295项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涉及粮食科技、毒化学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财务税务、农业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等20多个重点领域,其中“免罚清单”113项,用列明清单的方式指引执法人员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提高涉企执法效能。旨在对于市场主体“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予以“容错”,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三是实行容错纠错,让“涉企免罚清单”有温度。全面推行落实“免罚清单”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营造良好政企互信关系。2021年10月,税务机关下发“首违不罚”疑点数据1604条,对“首违不罚”政策理解有误、工作疏漏等原因造成63户纳税人未能适用“首违不罚”情形的,督促核实、整改并及时办理了退库。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指导建议书》,帮助其分析违法原因,制定改进措施,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切实发挥柔性执法应有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