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司法局秉持“生态创新地、城乡融合体”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
一是坚持高站位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纳入“生态创新、法治同行”战略谋划,开展基层法治实践,为绿色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该市承担的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试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相关要求举措写入《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纳入市法治乡村建设清单,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标准,在深度融合中借势发力。
二是坚持高质量实施,推进培育工程大发展。以结对“传帮带”方式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骨干法律明白人—一般法律明白人”四级联动互促共融一体化工作模式,组织“三官一律”等法律专家与骨干法律明白人建立“师徒结对”关系。借力“一村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无讼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等创建活动,探索“驻村法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组团服务,助力精准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情民意收集等工作。利用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吸纳法律明白人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送法进村活动;以参与村务管理为切入点,动员法律明白人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参与基层治理等;以百姓议事堂、人民调解室为平台,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坚持高效能统筹,实现保障水平大提升。定期组织“百姓议事堂”专家库成员为法律明白人授课,传授调解技巧。会同溧阳市阳光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协会等普法公益社会组织,录制民法典知识小课堂。注重从精神和物质上对法律明白人正面激励,在农村信贷、项目扶持等方面进行倾斜,从中优先培养发展党员和村组干部。挖掘优秀典型,做客市司法局开办的《我是法治代言人》节目。组织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巡回报告会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出台培育组织实施规范,明确遴选、培训、考核、使用、管理5个环节规范化操作方法,系统化设计培育制度,标准化设定操作指南,规范化指导村居开展工作,针对性解决盲点短板,进一步提升培育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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