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委组织部在全市推行“党员代办制”,代办内容包括民生实事办理、民事纠纷调解、社情民意调查三大项。该市司法局与组织部对接协调,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党员代办制”,深化为民办实事质效。代办内容包括法律援助、公证、普法、民事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在局机关、基层司法所、中关村产业园区设立“党员代办制”为民服务工作站,实行“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党员办单、群众评单”,鼓励广大党员争当红色代办员,打造“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长效、群众满意”的为民服务新格局。
坚持服务代办与加强党的领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局机关成立青年党员干部代办先锋队,每周下乡、下园区开展代办服务上门,12个基层司法所将25名青年党员干部充实进代办工作站,15家律师事务所合计40余名党员律师在定点代办站内轮驻,全市267个一村一顾问中有50多名党员融入代办工作站,主动作为,冲锋在前,为企业、居民代办法律服务,获得市委组织部和主要领导肯定,充分展示了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坚持服务代办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力量,鼓励广大党员争当模范代办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秉持代办不“怠办”,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下大力气,截至目前,党员律师共计代办异地农民工薪资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5件,服务农民工50多人,人民法院累计发放履行款80多万元。今年3月一位溧阳籍电梯安装工钱某因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六级伤残在床,法援中心代办工作站收到其家属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多次安排律师上门向其提供法律服务,在代办员努力下,经过两次开庭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中止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1.2万元。
坚持服务代办与加强监督考核相结合。局党组按季度对代办工作成效进行长效考核,并设立党员积分制,将相关指标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和市委组织部干部任用考察工作,定期将代办成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截至目前已办理特殊人群法律援助代办28件,公证40余次,代办法律服务进企业60余家,普及民法典等法律进村社区80余次,对服务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代办员予以表彰奖励,对热情不高、服务成效不好、群众不满意的给予谈心谈话或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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