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是全国首批115个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之一,如何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引导村民有序参与基层自治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如何在矛盾纠纷爆发时合法合情解决争端分歧?如何让公共法律服务春风更好的吹进广袤乡村?为推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这些问题,该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构建“4+4”模式,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模式从传统礼治向依法治理、复合治理演变,打造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溧阳路径”。
“党建引领+自治”,提升法治队伍凝聚力。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重点内容,建立镇(街道)人民政府干部法治乡村建设履职清单制度,“定人 、定责 、定村(社区)”,强化服务职能,奠定法治乡村建设坚实基础。市局党组吹响“集结号”,突出在基层法治队伍“神经末梢”建设中发挥党员干部先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全市1863名“法律明白人”队伍、560名“五老”“乡贤”、928名人民调解员参与基层自治,在村规民约制定、公共事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中发挥“法律智库”作用,成为乡村法治的弘扬者、乡村秩序的守护者、乡村振兴的推动者。
“法治文化+德治”,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突出地域文化特点,统筹利用好一号公路、焦尾琴故里、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等传统宣传阵地,建强实体性法治阵地;紧跟新时代文明实践,将法治阵地延伸到道德讲堂、如意小食堂、百姓议事堂、文化小礼堂、幼童小学堂和心愿树爱心工作站等补足社会服务的“五堂一站”,推动法律服务向最基层楼宇延伸,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融入共建“美意家园”、共守“美丽约定”、共享“美智服务”、共创“美好生活”的“四美社区”,在乡村治理德法兼修过程中做到“落实、落细、落小”,逐步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
“诉源治理+善治”,加强矛盾化解实效力。进一步健全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选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深入村社网格开展“法治坐诊”“法治巡诊”“法治会诊”,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同时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村民定纷止争、议事协商的“百姓议事堂”新载体,真真切切让村民有个“说理的地方”,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等央媒集中报道,2020年,“百姓议事堂”获选首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今年以来,溧阳市各级调解组织、百姓议事堂共排查矛盾纠纷32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780件,没有因调解不成或调解不及时引发的纠纷激化、民转刑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充分体现了法治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中“压舱石”作用。
“科技搭桥+慧治”,凸显数字赋能真实力。依托镇(街)数字化平台,利用移动端便捷、普惠等优势,创新智慧司法平台,为群众共建共享法治乡村建设搭建数字化桥梁。如在百姓议事堂微信小程序开设“立法民意直通车”“议事协商”等板块,为村民提供学法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建言献策等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并适时发布立法意见建议座谈会、《民法典》主题讲座等线下活动信息,进一步解决活动举办单位与意向参与村民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将“三官一律”、调解专家库等500余人信息纳入小程序,就近实行党员代办、“点单式”法律服务,让法律服务覆盖面更广,工作成效实现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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