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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实效明显
【信息时间:2021-10-11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溧阳市锚定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近日,该市财政局获评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2020年度优秀单位和连续三年以上先进单位,并且在县级城市中排名第一。

健全“五项机制”,筑牢法治财政工作根基。健全普法领导机制,成立普法领导机构并动态调整人员组成,定期召开普法工作进度督查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健全财政普法机制,制定普法规划、方案、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并分解到细处;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专业律师,为财政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培训、审查、指导等服务,为规范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健全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普法队伍建设机制,每季度举办法律法规培训,开设法治大讲堂,实行学法考法积分制,将法治素养纳入干部提拔任用考核。

做牢“三个坚持”,把稳法治财政工作方向。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对财政政策出台、重大资金分配等问题,充分酝酿协商,进一步规范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3年来累计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坚持预算编制审核管理和预决算公开制度。不断修改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服务承诺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一系列财政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为法治财政工作行稳致远把稳运行方向。

注重“五个加强”,严格法治财政工作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完善“一张网”清单,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建设。加强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保公民权利行使,依规处理投诉、依申请公开等各类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流程接待解答,公平公正处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依法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财政工作动态等行政事项内容。加强财政政策解读,通过“在线访谈”“我是法治代言人”栏目等渠道,积极运用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解读最新财政政策。加强联合监管,加强与审计、纪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成果共享,推动形成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政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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