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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1-04-22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开展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是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提升本地区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根据《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司发﹝2021﹞34号),常州市司法局经会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常州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一批2021年度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针对常州监狱、溧阳监狱和新康监狱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包括:

1.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机构等目录,结合监狱服刑人员就业创业需要、市场用工需要以及监狱监管要求因素,优选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茶艺师等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组织特殊人群培训,培训后参加考核评价并取得相应证书。

2.创业培训。包括创业政策、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实训和后续服务等内容,可根据创业培训对象需求开展SIYB创业培训。培训后参加考核并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项目及培训人数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属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常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等三类目录的通知》(常人社办﹝2020﹞14号)中公布的单位均可申报。

2.培训项目齐全,能够满足监狱服刑人员培训需要。

三、申报材料

有意愿的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1.填报《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提交江苏省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度培训业绩材料(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培训机构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优势专业(工种)培训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供PDF格式文本。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社会培训机构向常州市司法局提交申报材料。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常州市司法局联系人:社区矫正管理处李先生、沈女士,联系电话0519-85681632,电子邮箱:sqjz_cz@126.com。

常州市司法局将会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择优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常州监狱、溧阳监狱和新康监狱可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开展培训活动。

特此公告。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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