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日前组织开展全省首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复核工作。这是该市联合市检察院、市卫健委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工作的实施细则》后的首例复核案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制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复核工作方案,市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医学专家、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复核小组,严把关、高要求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病情复查复核,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工作顺畅。及时与市卫健委医政处对接联系,请卫健部门协调推荐2名参与复核工作的医学专家,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就医记录逐一进行核对、复查,确保复核情况能够得到全面、真实、准确的反馈。
三是开展复核工作,确保客观公正。向武进区司法局及罪犯本人调取相关材料,召开复核小组会议,医学专家审查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顾炳昌提交的病情复查材料,结合武进中医医院之前提供的《病情诊断意见书》及总检报告,对照《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标准,对该病犯病情做出专业评估意见。市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相关同志对武进区司法局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顾炳昌开展病情诊断的程序是否合法发表意见。最后,经病情诊断复核小组研判,形成复核意见并反馈至武进区局及罪犯本人。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合法合规。主动接受检察机构的法律监督,特邀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全程参与本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复核工作,确保了复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严格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