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着眼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创新建立“一支队伍、两大平台、四项机制、七大任务”为主要内容的“124”工作模式,不断扩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面,推动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1-10月份,全市公职律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60件次,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50件次,起草、修改、审核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580件次,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120件次,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工作220件次。
一是组建一支公职律师队伍。建立市级公职律师库,加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和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把公职律师纳入人才培养规划,不断推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公职律师319名,110家单位已完设立公职律师机构,8家单位正在申请设立公职律师机构、20名公职人员正在或已经申办公职律师证,公职律师队伍持续壮大。
二是搭建公职律师服务“两大平台”。完善公职律师互联互通平台。一方面,搭建公职律师集中调配、统筹使用平台,允许跨部门调配使用律师库成员,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公职律师业务交流平台,依托公职律师微信群,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加深各单位公职律师业务交流、探讨,实现工作互联互通,共同进步。
三是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工作“四项机制”。完善公职律师参加有关法治工作会议、座谈研讨机制。建立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实践工作人员之间交流机制。实行公职律师分类管理机制。推进常态化参与旁听庭审机制。1-10月份,全市共组织10位公职律师参加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公职律师自身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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