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司法局积极贯彻法律援助法宣传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力量。
一是“吹”宣传之风。动员已构建的法律援助服务点,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栏作用,通过张贴法律援助法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公交站、法治公园等宣传平台和阵地,张贴法律援助宣传图片,推送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地,借助法律体检等手段,进行专题《法律援助法》宣传讲座;开展“溧即说法”暨法律门诊活动,将《法律援助》法宣传与村社区法治宣讲相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和“法润民生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法援政策。不仅如此,开通“法援”公交专车,选取2辆公交车,通过车身喷绘以及车内布置来宣传法援元素。活动开展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本,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二是“拉”落实之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积极谋划、统筹安排,推进《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走深走实。12月25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会议邀请专家就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展开深入解读。在会议上,叶明华市长强调,要充分把握法律援助的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社会性、实践性等基本特点,着力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抓好学习宣传、着力健全组织机构、着力强化质量监管、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与此同时,加强部门联系,法援中心分别与劳动仲裁委、总工会、土地仲裁委、人民法院等就《法律援助法》宣传加强沟通,获得相关部门支持并形成合力,最大程度落实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开设专业培训课堂,分别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案件承办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有计划地开展法援学习培训,针对性讲解法律援助实操业务知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弹”惠民之曲。结合“三官一律”进网格、“我当一天网格员”活动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将法律援助法宣传纳入服务范围。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查流程,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申请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针对受援人在外不方便来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巧用“微信视频”等工作方式。不断缩减办事环节,减少办案材料,更好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优质快捷服务。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网上办理”三位一体的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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