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易发态势,处置不当极易导致矛盾升级。常州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多元工作机制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设立常州市物业纠纷仲裁调处中心,将民商事调解和仲裁引入物业纠纷处理,有效化解纠纷矛盾,助力市域社会治理。2021年,共受理调解案件1056件,标的额1888万元,调解成功率77 %。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为让调处工作满足物业纠纷解决需求,常州仲裁委员会及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先后20多次深入全市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考察,对民法典施行后全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参与调研讨论的人员涵盖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物管会成员、业主、志愿者、网格员等。调研现场,大家就物业服务管理中的服务水平、纠纷解决、业主行使权利、公共收益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调处中心还将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业主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向物业企业进行了意见反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质量,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
二是注重仲调结合,提升纠纷多元化解水平。常州仲裁委员会与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设立常州市物业纠纷仲裁调处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运作,不收取参与调解当事人的任何费用。纠纷调解工作中坚持把调解挺在前面、贯穿全程,对调而不解的再及时走仲裁程序,努力实现仲裁和调解的有序衔接、顺畅协作。调处中心还将党建工作与调处工作相结合,在调处中心创建党员工作站,创新推出“一大”仲裁专业特色、“三大”阶段服务并举、“五大”便民措施全覆盖的仲裁调解“135”工作法,将公众需求与法治思维相结合,构筑物业纠纷解决新格局,实现“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让冲突化解于萌芽”的目标。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纠纷调处品牌知名度。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具有代表性的调处成功案例及相关经验做法,如:《物业亦应多改进 培养互信促和谐》《58起物业服务纠纷成功化解后》《<民法典>给物业管理带来新变化》等案例和理论研究,扩大物业纠纷仲裁调处的品牌知名度。调处中心还与全市基层法院达成物业纠纷委托调解协作机制,将诉讼与仲裁调解对接,2021年受理法院委托案件69件,节约了司法资源,做到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物业纠纷仲裁调处的成功经验还为金融纠纷等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在提升仲裁公信力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了仲裁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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