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抓手,连续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2021年荣获全省行政应诉先进集体。
一是坚持学习“三提升”,把好行政应诉“能力关”。落实常务会议学法,每年制定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坚持学法议题与会议审议的议题相结合、与当前的法律法规热点相结合、与全区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采取会前学法形式,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研判分析行政案件,重点关注应对“三类案件”:政府信息答复召开实务研讨会严格审查;分析投诉举报类产生原因推动类案一起办理;工伤认定类案件常态与政府法律顾问、法律助理研讨,切实提升行政应诉人员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每年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计划,将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纳入法治钟楼建设监测评价考核体系范围,定期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是坚持沟通“三到位”,把好行政应诉“准备关”。与律师沟通到位,区分管领导每个案件都会委托专业律师,并且在开庭前通过案件研判会等形式多次与律师沟通,理清应诉思路和答辩方向,提高应诉案件答辩专业度。与街道沟通到位,针对行政征收或征用类诉讼,区领导坚持与属地街道进行沟通,甚至找村委负责人了解案件细节点,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点,提出针对性解决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征收案件群众满意度。与部门沟通到位,对于以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区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复议机构负责人及时沟通,与区级部门明确具体案件背景,熟悉法律条文,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提高行政应诉案件掌握度。
三是坚持监督“三强化”,把好行政应诉“监管关”。强化责任落实,与各级法院建立长效互动机制,法院在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同时,要将案件基本情况抄告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在收到抄告书后,指定专人通知应诉机关,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倒逼行政机关做好应诉答辩工作。强化案例分析,高度重视对败诉案例的分析和研判,对行政诉讼案件实体、程序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全面剖析,找准败诉原因,找出日常行政执法的不足,及时采取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重难点问题,组织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参与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举措。强化考核推进,定期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区级机关高质量考核,确保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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