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司法局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行政争议化解率再创新高。一季度,该市司法局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2件,其中,审理中化解26件,实质性化解率高达62%,创历史新高。经复议后提起诉讼的共6件,占比仅为14%,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瞄准目标抓根本,聚焦行政争议“源头水”。加强重点领域预警预防。针对征地拆迁、违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复议机关提前介入,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及矛盾焦点,通过制发《行政复议事项函》的方式,函告行政机关存在的执法风险及矛盾隐患,确保依法行政。有力畅通调解渠道。积极引入“法律明白人”、律师等社会调解力量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复议调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抓住听证、实地调研等面对面交流机会,进行释法说理。一季度以来,受理前化解2件,受理中化解26件,占案件总数的64%。灵活赋分,优化考核机制。针对不同执法单位复议案件数量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尤其是土地资源、征收拆迁、市场监管、治安管理等发案量、败诉率较高的单位灵活调整考核加分、扣分项,从而提高各执法单位加强复议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精准施策抓方向,聚焦“诉前”“诉中”牛鼻子。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复议委员会、专家论证会等制度作用,分析行政机关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研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有力发挥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复议联系点作用,由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前往复议联系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背靠背做通工作”“面对面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一季度诉前调解化解纠纷36件,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中。坚持一案一策,全过程跟踪。针对当事人诉至法院且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及时与行政机关负责人联系,召开案件讨论会,制定化解方案,包干到人,明确节点,落实措施,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三是扎牢笼子抓问效,聚焦纠错案件“责任田”。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凡发现可能存在纠错情形的,通过约谈、提醒、警示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认识问题,在复议纠错之前主动整改、依法履职。针对执法部门无法整改或不愿整改其行政行为的情况,复议机关依法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制发建议、意见书,同时要求被纠错的行政机关按期向复议机关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一季度以来,复议机关制发建议、意见书共6份,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对于全市被纠错案件,及时提供线索,配合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努力以行政纠错案问责为抓手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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