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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司法局“四优四提”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质效
【信息时间:2023-05-25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溧阳市司法局深化“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着力构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满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今年以来,共指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一是优化站点建设,提升法援工作质效。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在检察院、法院、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丰富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渠道、方式和内容。主动与妇联、团委、残联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开展工作走访,建立联络机制,完善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快速介入、应援尽援。成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每周五安排名优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维权服务。今年,工作站共指引或代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3件。     

二是优化宣传方式,提升法援覆盖广度。联合妇联开展“反家暴+关爱未成年人”以案释法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家家学法,户户平安”广场咨询、“法润万家、心灵守护”法援进家庭和涉及未成年人维权的“法治文化沙龙”活动。组织公益律师对全市困境儿童开展走访,组织“春泥”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全市各中小学和227村(社区)、951个网格大力开展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加大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专业优势,紧贴未成年人学法用法需求,精心开展“送法进校园”等多种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未成年人认识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法援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溧阳市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降低监护人经济审查标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网上办理”三位一体的援助服务。考虑到未成年受援人的身心特点,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提高办案质效。     

四是优化衔接配合,提升法援办案效能。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司法机关各环节的衔接和配合,通过开庭旁听、同行评估、全面回访等手段,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力度。与市“雨蓝心理咨询室”建立联系机制,对受到性侵害、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对出现心理创伤和精神损害的,实施心理治疗。 建立需求调查评估机制、信息建档立卡机制、动态跟踪回访机制加强案卷监督。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评,一评一补原则,每季度组织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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