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司法局注重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功能,围绕溯源治理“起跑线”、争议化解“中心线”、监督考核“警戒线”,“三线”聚力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6件,撤回24件,实质性化解率达42.9%。
画好“起跑线”,推进行政争议溯源治理。抓准案件反馈共性问题和整改焦点,通过分类指导,专人跟进,案件调查会,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提高问题整改“命中率”,确保整改行动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制发意见书、建议书共4份。通过参加典型案例研讨会、建立溧阳市行政复议应诉交流群等形式,多元化提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预先审查,繁简分流,行政复议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和繁简分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于具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前对申请人进行释法说理,疏导情绪,积极引导和促进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共识。今年以来,受理前化解3起案件。
瞄准“中心线”,实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利用好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智囊团”作用,用好用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智库作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积极参与听证会,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已邀请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参与听证24次。建立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机制,与溧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办法》,将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全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加大行政争议全过程调解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风险类案件清单,列出3类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行政复议案件,分别为征地拆迁类、工伤认定类、拆除违法建筑类,上述案件复议机关积极调动各方资源灵活制定调解方案,靠前沟通,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拉好“警戒线”,监督行政行为规范实施。制发《行政复议应诉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每季度、半年通报全市各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量、纠错率、败诉率等情况,倒逼各部门单位自觉增强行政案件化解综合质效。全面落实重大案件讨论机制,制定《溧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规定》,坚持“一案一策,化解为先”,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开展讨论,明确案件风险点,联动相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判,推动疑难复杂问题妥善处置。从严败诉追责,针对行政应诉案件被法院纠错的、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败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复议机关将对存在上述情况的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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