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常州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上分别传达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季培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贵平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要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去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明确提出了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与重点任务。
陈跃峰指出,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坚持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以“1252”工作思路为牵引(即:围绕1个主题:服务保障“532”发展战略提升年;紧扣2条主线:深化法治常州、平安常州建设;实施5大行动:精准服务发展大局、深化法治常州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全面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聚焦2项目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质量发展绩效监测评价“先进司法局”、市综合考核第一等次),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推动司法行政各方面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为常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做示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陈跃峰强调,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要全力实施“五大行动”。
一要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精准服务发展大局行动。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系统牵引性工程,专班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引。聚焦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法律服务”效能。加强立法和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建立应急处置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出台关于推进企业“法治体检”规范实施的若干规定,实现法治体检常态化、规范化。
二要聚焦“一个统抓”职能发挥,实施深化法治常州建设行动。强化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统抓”职能作用,组织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运行专项调研,开展法治常州建设专项督查,将法治督察纳入政治巡察,健全完善述法工作机制。瞄准争创全域法治政府,支持金坛、新北、钟楼等地区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探索在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设立法治实践教学基地。高质量开展立法制规工作,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全面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关于提升行政执法精准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实施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
三要聚焦法治为民服务便民,实施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行动。注重引进高端律所,支持市内律师事务所整合资源、引进人才、优化业务,培育一批一线知名律所,鼓励支持中小律师事务所打造“专精特新”律所。强化公证服务产品研发,继续深化公证参与“身后一件事”、网络赋强公证金融案件执行、“不动产登记+公证”等服务。加强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提升全市司法鉴定执业质量、服务能力。建强“您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延伸,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市场、进楼宇、进人才公寓、进网格”。推进智慧法服建设,打造掌上“12348”2.0版。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发挥“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平台作用,打响“苏新仲”品牌,吸引更多国内外商事主体选择常州作为争议解决地。
四要聚焦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实施全面维护社会稳定行动。持续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深度对接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强化对新兴领域调解组织的培育、监督和发展引导,提升新能源、新消费、新业态等领域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积极创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聚焦中心工作、民生需求、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普法。加强普法阵地统筹规划与建设管理,推动法治宣传阵地打造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
五要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实施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行动。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常有法护”品牌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打造更多党建示范点,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分级分类分层开展培训、练兵、竞赛等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向“高、精、专”发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实战能力。坚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从严从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信息宣传,不断提升常州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美誉度。
△武进区、钟楼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会上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武进区、钟楼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局长,依法治市(区)办副主任或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市局机关各处室全体人员;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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