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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常有法护”慈善基金签约启动仪式
【信息时间:2024-09-04    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9月3日上午,常州市司法局和常州市慈善总会举行了常州市慈善总会“常有法护”慈善基金签约启动仪式,旨在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慈善总会会长蒋自平,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月冬,市司法局局长陈跃峰,以及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和市律师协会代表出席活动。

设立“常有法护”慈善基金,是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本职,打造“常有法护”法治惠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对司法行政系统、法制队伍和本市法律服务队伍关心关爱的重要举措。

“常有法护”慈善基金的设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紧扣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和法律援助的兜底性两个关键点,拓展平台载体,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认真落实《常州市慈善总会“常有法护”慈善基金实施办法》,秉持“规范运作、严格管理、阳光操作、强化监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常州市慈善总会的统一管理下运行,加强慈善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及监督,确保“常有法护”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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