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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司法局“三个三”改进执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24-06-13    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近年来,常州市钟楼区不断健全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法治“增量”。

三个坚持,引领行政执法“效能双升”。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助力企业发展。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厘清各类违法情形的界限,明确具体运用的条件,把握执法尺度,刚柔并施,谨慎确定清单适用范围,严控“安全阀”和“红线”。坚持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程序。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实施柔性执法,充分综合考虑具体个案情况,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相关因素,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坚持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在执法方式上积极选择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走访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迅速纠正违法行为,今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出台工地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劳务代偿制度,既能强化赔偿义务人主体责任意识,也能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入社会力量。2024年一季度,城管局首违不罚1件,涉及金额0.02万元;市监局首违不罚6件,金额22.1万元;税务局首违不罚337件,金额1.685万元,总计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345件,总金额25.805万元。

三张清单,引领行政执法“柔中有序”。钟楼区梳理全区29个执法主体,其中15个执法主体具有涉企行政处罚权,共梳理权力事项1520项,摸清执法底数。出台涉企“首违不罚”清单,做到执法效能最大化、执法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布了《钟楼区涉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第二版)》,涵盖177个事项。截至2024年一季度,共处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45件,不予处罚金额25.805万元;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38件,减轻处罚金额157.75万元。

三个靶向,引领行政执法“去芜存菁”。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通过办案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特别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延伸行政复议制约监督效能,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发挥好执法监督力量。多次召开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协调会,针对基层反映较为突出的市场监管领域13项执法权问题,明确过渡期内以“市监现场指导+基层学习配合”的执法模式,推动镇(街道)稳妥有序承接赋权。发挥案卷评查对规范行政执法积极作用。邀请人大、政协等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听取汇报、案卷评查、查阅执法视频等形式,加大对基层板块及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以信用修复为靶向。将“信用”融入日常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服务对象进行科学客观地信用评价、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企业失信行为信息及时归集整理、依法公示。扎实推进分级分类监管,重点推动试点场景建设,及时做好信用修复提醒,对失信企业限期整改,对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企业恢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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