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立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落实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扩大影响、完善机制,实现新法落地“加速度”。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扩大社会公共场所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报、网、端、微”等媒体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熟悉行政复议渠道和程序,增强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信任度。拓宽复议案件类型和领域。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纳入行政协议、国家赔偿等案件审理,落实复议前置规定,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落实“繁简分流”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简案快办,快速结案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对17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延期,并利用听证、调查、电话询问等途径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提升申请人参与度。
二是创新渠道、开门办案,打造矛盾化解“减压阀”。依托平台创新化解方式。积极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创新运用“条块联动,复调协作”模式,主动与属地政府取得联系,组织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商,行政复议机关居中调解,进一步节约申请人维权成本。自行政复议法修订以来,成功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化解劳动争议类案件,为常州地区首例。落实全过程调解。坚持将行政复议调解原则落实到立案、受理、审理等各个环节。案前主动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案中采取组织召开听证会、调查等多种方式,居中调解,努力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后提出意见,跟踪整改,避免矛盾反复激化。今年以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1起,化解率达35.9%。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选聘16名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法官、律师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入到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中,建立“行政复议+专家论证+调解和解”新模式,实质性解决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
三是源头规范、破解堵点,当好法治建设“助推器”。发布溧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通报,将申请人复议请求、案涉矛盾焦点等及时反馈行政执法部门,引导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源头化解和风险防范。今年以来,制发行政复议委员会通报16份。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制发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要求被纠错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纠错文书抄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今年以来,复议机关纠错10起案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共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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