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近日,江苏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财务”融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到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促进整体工作协同性、预算编制精准性、项目管理规范性、内部控制系统性、机关运行经济性五个方面明显提升,助力江苏司法行政事业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意见》提出,紧扣业务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科学编制预算中期规划,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评审机制,构建“应保必保、该压尽压、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
聚焦履行主责主业,抓好项目周期管理,坚持“分清轻重缓急,优化保障级次”,结合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逐年增长的实际,保重点项目、推创新项目、压非必要项目,将有限财政资源投向关键领域。
围绕业务提质增效,加强全程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项目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预算资金分配向绩效好的地区、项目、任务倾斜。
紧跟业务目标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机制,加强预算结余资金分析,推动财政资金从“被动分配”向“主动调控”转型。
严格厉行节约要求,强化行政成本控制,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全口径管理,切实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强化“修旧利废”,积极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建立健全全过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加强转移支付引导,加强政策集成和资金引导,持续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加强基层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建设,建立司法行政机关转移支付资金月度报告制度。
创新省市共建模式,推进融合项目建设,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滚动实施全系统创新发展项目,构建省市联动、上下合作、协力增效的创新项目管理体系,助推基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突破。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推动审计关口前移,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严格履行采购程序,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