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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 常州首办“意定监护+生前预嘱+遗嘱”组合式公证
【信息时间:2026-11-05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们商量了很久,最终决定来公证处,把往后的事提前安顿好。”放下笔,徐阿姨轻轻舒了一口气。10月26日,她和老伴在常州公证处办结了一项特殊的业务——全市首例夫妻共同申办的“意定监护+生前预嘱+遗嘱”组合式公证。

这对夫妇结婚数十载,感情和睦,但终身未育,也未领养子女。双方兄弟姐妹均年事已高,有的身体欠佳,有的定居外地。夫妻二人将来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近亲属难以就近提供长期照护、处置各类事务。

“之前看到过‘意定监护’这个概念,但周围没听说谁办过,就想着先来公证处问问,没想到还真办成了。”徐阿姨说。

所谓意定监护,简单来说,就是成年人在头脑清醒时,提前书面指定个人或组织,在自己未来失能后担任监护人,全权负责生活照料、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等事务。

承办公证员狄菁菁对夫妻二人分别开展独立问询、意愿核实,逐条释明法律内涵及法律风险,重点告知意定监护可优先于法定监护顺序、仅失能后生效、可依法变更撤销等核心要点。

经过慎重考虑,夫妇俩共同选定一位意定监护人,在公证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一份详尽规范的《意定监护协议》。

这份协议,既是授权书,也是“紧箍咒”。

授权范围覆盖晚年生活的日常照管、就医决策、财产管护、身后事务等,都由监护人按委托人意愿落实。与此同时,协议也给监护权套上“缰绳”,包括不得擅动委托人的核心财产,不得代立遗嘱、违规赠与、高风险投资、与自身利益交易,更不得出售或出租委托人的住房等内容。

“权限有授予,行为有红线。”狄菁菁说,“既要确保有人管事,也要防止权利滥用。”

除了“谁来管”,还有“怎么治”。

夫妇俩同时签署了生前预嘱,预先表达了在不可逆转的伤病末期或临终状态下的医疗意愿。这份意愿具有法律约束力,监护人必须遵照执行。

“生前事”已了,“身后事”如何安排。

夫妻二人共同订立遗嘱,对名下财产作出提前安排,规避后续继承争议。遗嘱同样载明变更、撤销的方式,二人仍可根据自身意愿对遗嘱内容进行调整安排。

整个办证过程严格规范:专人专办、全程录音录像、独立问询、逐条释法。

这起组合式公证的成功办结,是常州公证处深耕家事公证领域、回应群众多元化养老法治需求的又一次探索。

近年来,常州公证处年均办理遗嘱、继承等家事公证案件超5000件。通过开通公证遗嘱专属预约热线、打造专属办证空间,规范全流程办证标准,持续优化群众办事体验。创新推出意定监护、家族财富传承信托等定制化服务,形成了需求研判、方案设计、文书起草、公证办理、履约指导的全链条一站式服务体系。针对逐年增长的跨境继承办证需求,组建专项服务队伍,细化服务流程,实现跨境继承咨询、定制、出证、代办全链条赋能。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动态优化服务举措、补齐服务短板,以专业、严谨、暖心的公证服务,切实守护群众人身权益与财产安全,全力护航群众安享有温度、有尊严、有保障的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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