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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信息时间:2026-11-05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王长春,男,1974年7月15日生,汉族,中国农工民主党员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钟鸣律师事务所主任,拟任常州市护航非公经济法务研究中心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张英,女,1966年11月13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拟任常州市护航非公经济法务研究中心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常州市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邮编:213000);联系电话:0519-85681646。

常州市司法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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