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依法治市 >> 内容
常州市生态环境法典讲师团成立啦
【信息时间:2026-08-17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常州市成立生态环境法典讲师团。

成立讲师团的意义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系统整合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项法律制度,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成立讲师团,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务实举措,旨在发挥专业力量优势,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引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为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讲师团主要职责

讲师团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专题宣讲: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重点内容、新规定新要求,接受有关单位邀约,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及村(居)民等开展专题宣讲。

决策咨询:参与生态环境领域法治调研,为地方配套立法、政策制定及疑难复杂环境问题化解提供专业参考意见。

普法产品研发:参与编写生态环境法典普及读本、以案释法案例,协助制作短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产品。

常州市生态环境法典讲师团成员名单

宣讲联系电话:

0519-85681629、85681630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6楼   邮箱:czssfj2018@126.com   网站地图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1626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