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殡葬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近日,我市出台了《常州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办法》,切实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进一步促进了公共服务均等化。 《办法》是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的政府公共服务普惠制度成果,在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方面主要体现了三大特点: (一)覆盖面广。免费对象为在本市各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事宜,且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费的全体常州市户籍居民。同时将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以及驻常部队现役军人等,均纳入免费对象范围。 (二)免费项目多。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抬尸楼层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300元骨灰盒费,均给予免除。逝者为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还可以享受普通告别厅租用费和在殡仪馆1年骨灰寄存费免除。 (三)办理程序快。符合规定的免费对象死亡后,向殡仪馆提出申请,殡仪馆审核材料无误,经人社部门信息系统核实后,费用当场直接予以免除。 (行政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