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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草案)》
【信息时间:2018-09-03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8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整体统筹,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中共常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了《办法》。《办法》共六章四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七部分内容。《办法》审议通过后,经由市长签署,将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布。(备案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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