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我办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并对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提出了具体求。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学习,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履职,行动上紧抓落实。对各单位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
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是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客观需要。同时,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行为,也是提高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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