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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仲裁委员会赴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工作交流
【信息时间:2017-09-28    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9月25日下午,常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张宏伟、常州仲裁办副主任张翔等一行前往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工作交流,市轨道交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永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金林,副总经理王栋等出席会议,双方就商事仲裁深入合作进行了广泛交流。

张宏伟副主任向市轨道交通公司介绍了仲裁的优势以及常州仲裁委员会的历史沿革,张翔围绕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出了引入仲裁条款的合同类别、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评审制度等建议。夏永俊董事长介绍了市轨道交通公司的发展历程、业务范围以及目前轨道建设的基本情况,希望与仲裁密切协作,促进我市轨道交通事业良好发展。

目前,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大多数合同均引入了仲裁条款。常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商事争议的专业机构,将继续着力为大型国有企业和地方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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