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决定,表彰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常州市公安局荣获“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 “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围绕“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保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广大民警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公安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社会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中央和省、市的充分肯定。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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