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复议中心位于常州市劳动中路218号,为独立办公楼,建筑面积1696平方米。新办公场所按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布局设计,对立案区、庭审区、办公区、档案区等功能区域进行明确划分,并设有听证室、调解室、庭审监控、同步录音录像、视频会议等多种场所和设备,完全达到了接待场所大于等于20平方米,听证场所达到50平方米,查阅案卷场大于10平方米,行政复议档案室大于10平方米的面积要求。2016年3月18日,我办行政复议处正式搬至上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0519—8128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