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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市司法局

《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是2023年度我市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市司法局在2023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对《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意见征集期内,市司法局收到了社会公众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多项修改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 关于《条例》中的河道规划和蓝线规划等相关规定,建议整合后调整表述。

2. 建议《条例》里增加相关执法机构名称、投诉联系电话、处罚标准等,便于老百姓看到相关河道违法行为方便举报。

3. 关于部分景观河道禁止钓鱼的内容,现实中难以操作,建议慎重规定。

4. 篇章结构方面建议再优化,建议河道管理名录可以不体现在章节名称上。

5. 建议增加对河道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奖励的相关内容。

6. 建议第二十五条扩大整治范围,不限于列入河道管理名录中的河道。

对于上述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单位共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这次公开意见征集活动中,社会公众关心支持我市河道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意见征集,对《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良好效果。感谢各位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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